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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方案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7-11-27 07:40 点击数:

为了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从2017124日开始受理学生转专业的咨询、报名与审核工作。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经研究决定,成立由胡波、吴贻猛、陈必峰、宋建成、张敏仙、刘淑均等六人组成的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其职责如下:

组长:胡波(建筑学院书记、院长),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与审核;

成员:吴贻猛(建筑学院常务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咨询与审核;

    陈必峰(建筑学院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

    宋建成(建筑学院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

    刘淑均(建筑学院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

    张敏仙(建筑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转专业的报名与汇总;

二、学生转专业条件

本年度转专业只适合于2017级学生(包括本年度休学、停学后复学的部分学生),转专业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9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学生转专业计划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建筑类专业办学特色,确定本年度学生转专业计划。

   1、学生转入计划:按2017级新生总人数的20%确定,允许转入29人;

2、学生转出计划:按2017级新生总人数的15%确定,允许转出22人。

四、学生转专业程序

(一)转出学生

1、向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咨询,了解相关专业背景及其要求;

2、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请本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公章);

4、参加转入学院的有关考核,考核通过,请转入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公章);

5、转出学生将转入学院签字完毕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复印件交学院办公室,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转入学生

1、学生持转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建筑学院办公室登记报名;

2、由学院办公室安排,转专业学生本人到建筑学院学生工作组刘淑均老师处接受转专业咨询;

3、参加建筑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考核方案见附件1;

4、学生考核通过,名单予以网上公示;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在学生递交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6、将转入学生名单汇总并报教务处。

五、本方案自即日起开始实施,由建筑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2-2345613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邮箱:hgjw@hbeu.edu.cn

 

 

                  附件1:专业考核方案.docx

                  建筑学院

  2017年11月27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