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级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经研究决定,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其职责如下:
组 长:吴贻猛、姜功恒,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与审核
副组长:陈必锋、余方达、黄星,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咨询、审核和考核组织
成 员:吴明杰、黄璨、吴银玲、洪龙、乔一蝶,负责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工作
联系人:吴 宪,负责学生转专业的报名与汇总
二、建筑学院本学年度专业
建筑学院本学年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有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提交转入建筑学院学习的申请:
1.有《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号)文件第三条所列不可转出情况。
2.有色盲的学生不宜转入。
3.非2023年进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适用于集中转专业情况)。
4.非普通高中生源学生(例如中职生源、技能高考生源)。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学生。
四、转专业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建筑学院专业办学特色,确定本次学生转专业计划。
1.学生转入计划:按建筑学院2023级新生总人数的20%确定,允许转入31人。
2.学生转出计划:按建筑学院2023级新生总人数的15%确定,允许转出24人(建筑学18人,风景园林6人)。若有专业转出人数超过限定名额时,学院将组织转出学生的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建筑美术),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得申请转出资格。
3. 院内转专业不受名额限制。
五、转入学生考核方式
1.选拔考试形式为面试,分为面试与专业潜质考察两部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选拔考试录取成绩=面试(50%)+专业素质考察(50%)
(1)面试:满分100分。
(2)专业素质考察:满分100分。
2.当报名转入建筑学院人数超过31人时,面试前加考《建筑美术》课程。
选拔考试录取成绩=面试成绩(40%)+建筑美术成绩(60%)
3. 院内转专业不参加转专业考核。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1.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转出报名登记(含院内转专业的学生)。有意向转专业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天成楼213学院办公室报名,吴宪老师做好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填写《建筑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
(2)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转出报名审核(含院内转专业的学生)。由工作小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将同意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还给学生。
(3)2023年11月25日上午8:00-10:00,转出学生考核(地点另行通知),26日下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4)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转入学院报名。考核通过的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报名。拟转入建筑学院的学生到天成楼213办公室吴宪老师处报名,并加入建筑学院转专业联系群。
(5)2023年12月4日至8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2.结果公布
建筑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12月15日前),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取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与注册管理中心)。
七、转专业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
1.转专业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及学生档案中。学生转专业以前所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学时学分一致,考核合格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学分,可做免修认定,其他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须跟下一年级补修。专业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公共必修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名单后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学习和考试。
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4.转专业学生名单一经学校发文批准,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进入新专业学习。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与学校通知冲突的,按学校通知执行。本方案由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 宪 陈必锋
联系电话:0712-2345613
九、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
邮箱:hgjwbgs@hbeu.edu.cn
建筑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