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工程学院建筑学院2025级学生院内转专业方案及细则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25-11-03 14:26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24]7)和《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5级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胡志华  陈必锋

成员:余方达  黄  星  胡 吴明杰  黄  璨  谈 洁  

黄芳华  洪  龙  吴  宪  李  攀  何政君  杨梦然

二、转专业原则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者,或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

(二)各专业转出学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学院当年录取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技能高考)人数的10%以内(含10%),即建筑学专业院内转出人数10人,风景园林专业院内转出人数4人。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集中转专业

1、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2025113-116日)学生持《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TC213办公室报名,办公室做好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由现所在学院填写“附件3: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11615:00前未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作放弃院内转专业申请,不再受理。

2、转专业考试:院内转专业转出申请人数在该专业转出计划内经学院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在学院网上公示,报教务处备案,报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院内专业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出计划人数,需要院内组织院内转专业考试,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领取准考证:

学生于20251124下午到TC2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

学生于20251129日(周六)上午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按时到TC309参加院内转专业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转专业以《建筑美术(素描)》为考试科目。

4)录取规则:

以《建筑美术(素描)》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2025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

5)公示:

2025125,学院在网上公示院内转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到TC213办公室查询个人成绩。1210公示具备院内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专业转出人数限额≦10%该专业新生录取人数)。

3、编班: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转入学生名单,由教学办老师进行编班,然后由教学办老师统一反馈给教务处并录入系统。

(二)分散转专业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24]7)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办结完成,不得更改。

(二)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方能毕业。

(三)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学生成绩库及学生档案中。学生转专业以前所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学时学分一致,考核合格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学分,可做免修认定,其他课程可作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予以认定。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须在下一年级补修。专业课补修到教学办213室办理相关手续,公共必修课补修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名单后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安排学习和考试。

(四)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学生名单一经学校发文批准,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材料统一由院教学办汇编。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学办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教学办转专业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13797141786(吴宪)  

举报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2345281

举报邮箱:hgjwbgs@h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