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从2016年11月21日开始受理学生转专业的咨询、报名与审核工作。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经研究决定,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共五人,分别是胡波、吴贻猛、陈必锋、宋建成、张敏仙,其职责如下:
组长:胡波(书记、院长),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与审核
成员:吴贻猛(常务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咨询与审核
陈必锋(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
宋建成(副院长),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
张敏仙(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转专业的报名与汇总
二、学生转专业条件
本年度转专业只适合于2016级学生(包括本年度休学、停学后复学的部分学生),转专业条件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6〕19 号)》执行。
三、学生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建筑类专业办学特色,确定本年度学生转专业计划人数如下:
1、学生转入计划:按2016级新生总人数的20%确定,允许转入31人;
2、学生转出计划:按2016级新生总人数的15%确定,允许转出23人。
四、学生转专业程序
(一)转出学生
1、向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咨询,了解相关专业背景及其要求;
2、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请本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公章);
4、参加转入学院的有关考核,考核通过,请转入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公章);
5、转出学生将转入学院签字完毕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复印件交学院办公室,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转入学生
1、学生持转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到我院办公室登记报名;
2、由学院办公室安排,转专业学生本人到我院学工组刘淑均老师处接受转专业咨询;
3、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
4、学生面试通过,名单予以网上公示;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在学生递交的《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6、将转入学生名单汇总并报教务处。
五、本方案自即日起开始实施,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