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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
来源:本站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6-07-06 00:00 点击数:
 

(湖工党字〔2015〕19号)

一、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健全运行机制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准确把握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全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中层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推进工作落实。

5.每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学校党委会报告。

6.党委会每年听取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7.按要求向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严明党的纪律

8.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和教育改革之中。

9.深入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题教育活动,把“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转化成党员干部和教师的行为准则,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10.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好对课堂、讲座报告、研讨会、论坛、报刊、校园网和新媒体等的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成果发表有规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三)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考核、选拔、交流、轮岗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一报告两评议”。认真开展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实和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严防带病提拔干部。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四)加强作风建设

14.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争做“清廉为师、事业有为”教职工活动。深入推进“四项负责制”,提高管理干部的执行力,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良教风学风,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16.认真组织“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制度,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18.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科学有效配置学校内部权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19.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保证任务落实。强化对学校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就业、评先评优、职称评审、人员招聘、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促进管理规范。

20.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订实施细则,推进阳光治校;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教代会、学代会等民主监督制度,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23.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全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2.坚持问题导向,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及时全面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3.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三)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安排专题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带头接受教育。

5.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全年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校园氛围。

(四)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纪委执纪办案情况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7.对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约谈,做到约谈全覆盖。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对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8.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9.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0.本人不兼职取酬;不允许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校园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

12.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3.每年向学校党委会或全校领中层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4.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5.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参与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2.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从教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3.对分管部门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

4.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5.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报告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五)严格廉洁自律

7.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兼职取酬;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校园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有教育引导依法依规从业并负有监管责任。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

9.督促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0.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