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清单
来源:本站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6-07-06 00:00 点击数:
 

(湖工党字〔2015〕19号)

一、协助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协助学校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促进各项任务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开展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要求向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维护党的纪律

5.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党性意识,严格落实党章要求,自觉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党性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严肃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切实有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懂法律、知规矩、守底线。

6.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7.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依纪依法严格审查和处置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

9.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并完善《湖北工程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和《湖北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试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形成重点防控、逐级管理、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0.督促惩防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按年度制定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四、强化廉政教育

1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组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五、推进作风建设

12.加强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加强对“四项负责制”落实督办工作,督促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14.严格执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

风”问题有关规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六、严肃查办案件

15.完善查信办案机制。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民主评议、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坚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16.坚持有信必查、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发生单位领导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加强制约监督

1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廉政勤政等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质询函询、信访监督等制度。

18、加强对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

19.加强对基建项目、干部人事、招标采购、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后勤保障、学术诚信及师德师风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督促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

八、加强队伍建设

20.深化“三转”工作,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督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落实联系工作制度,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21.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2.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法治思维,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